1、2026年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806元/人、月;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7236元/人、年。其中:西秀区、平坝区、开发区、黄果树城市低保标准为832元/月,农村低保标准为7260元/年;普定县、镇宁县、关岭县、紫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779元/月,农村低保标准为7212元/年。
2、2026年10月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856户34995人,1-10月累计发放资金18027.31万元;农村低保对象40709户86118人,1-10月累计发放资金35988.02万元。
3、2026年10月全市共有特困对象8225人,全市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14076元/年,1-10月累计发放供养金10446.75万元。
4、2026年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544人次,1-10月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52.3万元。